明代官制,初期沿袭元代规模,随明太祖统治力量的逐步加强,订出新制,既不复古,也不完全创新,中期以后又有变动。其实质,是对权力的分放与收管。如六部尚书、侍郎都是堂官,都直接由皇帝任命,即使是都御史、九卿、祭酒缺出,也用“廷推”方式,以备皇帝任命,这就形成廷臣分党营私,互相排陷。永乐迂都北京之后,南京的部院依然存在,两京官员,明争暗斗,互为消长,操纵朝局。
官印的质地、文字、钮式、大小均依官而定。《明史·舆服志》中载:皇帝宝玺共十七,用玉材,用玉箸文,皇后之玺用金,龟钮,依周尺方五寸九分,厚一寸七分。其他皇太子、公主、亲王世子、世子妃等皆金质龟钮百官印信,洪武初铸印局规定:“正一品,银印三台,方三寸四分,厚一寸。正二品,银印二台,方三二二分,厚八分以至正八从八,铜印方二了,厚二分五厘;正九从九,铜印,方一寸九分,厚:分二厘,未入流,铜条记,广一寸三分,长二二寸五分,厚二分一厘,自三品以下,皆直钮,九叠篆。 官印所用文字,亦各有差异,如《舆服志》载:几百官之印,惟文渊阁银印,玉箸篆,诚重之也,武臣受重寄者,征西、朔平蛮诸将军银印,柳叶篆文。公、侯、伯及都督充总兵官名,日挂印将军等,则佩铜印,用九叠篆文。洪武二十三年言:“各道印篆相类,乃命改制九叠为八叠。”
明代官印基本可分为:中央所在之内阁,六部等;地方官署,军队系统,封爵号,以及农民起义军等官印。官印均有年款刻于印侧,此时印钮渐高,后世所谓}匕钮。开始有关防名目出现。兹举例略述如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