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印章的应用亦较广泛,有钤在纸帛上的朱色印,专为殉葬用的瓦印,也有继承前封泥、印砖等经发展应用到纺织品上的印花及印书籍的印板等。
隋代立国时日较短,发掘与传世私印又少,故不述。唐朝私印在形式方面,因为人们欢跃插足,除姓名等印章外,较之过去有了更为普遍的涉及,外延也得到了铺天盖地的深化。
1“鸡林道经略使之印”,据《新唐书·高宗纪》:“上元元年(公元674年)二月壬年,刘仁轧为鸡林道行军大总督,以伐新罗”。
隋唐印章制度,刁<像秦汉以印钮、绶色等来区分品级,而是以印形及其大小等来鉴别官署的级别。隋唐劈头烧毁官职印,对官吏已不受权,而换之以发给鱼符。